聖秩聖事的男性本質
安立甘美國教省與安立甘聯合會(the Anglican Joint Synods)並未與坎特伯雷教座保持共融關係。英國聖公會近期就坎特伯雷教座所作的決定絲毫不能影響或衝擊持續安立甘教會。坎特伯雷教座現已空缺,因為使徒傳承中的聖秩聖事本質上是男性的。讓我們為所有受此發展影響之人祈禱。以下文章闡述傳統盎格魯大公教會的立場⋯⋯
關於教會神聖職事男性特質的爭議是令人遺憾的,但在基督教世界及後基督教世界的許多地方,這爭議持續累積動能並加劇。對於那些擁抱新詮釋學,或在過去五十年發展出來對基督教信仰的新穎解釋之人而言,我們的立場是有爭議的,然而我們的立場卻是在兩千年正統基督教傳統與教導中,由「各處、歷代、全體信徒」(聖文森,St. Vincent of Lerins)所持守的。大公信仰的定義是:它是通過普世性、古老性與共識性這三重檢驗的信仰。所謂的「祝聖女性」在每一項檢驗中都失敗了。聖事性司祭職的男性本質是整個教會大公性中所領受的部分。
兩千年來,整個神聖大公教會,無論東方或西方,始終持守聖職司祭職(ministerial priesthood)在聖事上代表耶穌基督,因此其本質是男性的,因為整個教會的大公司祭職乃是「道成肉身的聖像」。簡單以演繹形式表述:
- 耶穌基督是在男性人性中的真人;
- 在聖秩中受祝聖的司祭,將基督道成肉身的人性予以位格化或「具現化」;
- 因此,司祭必須是在男性人性中的真人。
安立甘美國教省正式接受《聖路易斯宣言》(1977年)的教導:
聖秩包括主教、會長、會吏,均為基督對其所立教會之使徒職分,永存於教會。其中必由一名擁有使徒統緒之主教(或由該主教祝聖之司祭)主禮聖餐聖禮——以上三聖職僅能由符合基督旨意和製度(依照聖經所明證的),以及符合大公教會普遍習例之人擔任。
引用迦太基的聖居普良之言,司祭在祭壇前是站在基督的位置上,成為我們主的肖像,代表祂的位格('impersonating' Him)。神學將受祝聖的司祭描述為 in persona Christi capitis,即「在基督——教會元首的位格裡」。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是新婦的新郎(以弗所書 5:20及後)。因此,司祭,即 alter Christus,「另一個基督」,是基督新郎對其新婦——教會——的活聖像或肖像。司祭是道成肉身之基督在聖事上的認同或位格化,是神對人、以及人對神的代表。大公教會的司祭是在基督的位格中,作為教會的新郎與元首。
一位主教或司祭受祝聖,並非僅是為了履行某項職能,而是為了成為基督的聖像或肖像:聖秩聖事是本體論的,關乎存有(being),而非功能性的,或僅僅是扮演一個角色。司祭受祝聖是為了成為基督的聖像。因此,女性不能受祝聖,因為她不能成為新郎對新婦的聖像。合乎聖經的正統基督教始終使用聖經中的隱喻、意象和預表,以婚姻的術語揭示上帝是新郎與元首,而祂的子民,即教會,是新婦。
受祝聖的男性在其司祭祝聖禮中「穿上基督」;他擁有一種本體論上不可磨滅的聖事神印(sacramental character),這神印以獨特的方式使他與耶穌基督相符。在使徒傳承中的司祭是基督的偉大聖事,是在「聖事性的主」自己之中的屬聖事之人。受祝聖的聖事性司祭並沒有屬於自己的司祭職,而是分享、在聖事上彰顯,並向教會延展耶穌基督那唯一永恆的司祭職。
我們相信聖秩聖事的男性特質是上帝所啟示的真理,是聖經的教義,對基督和使徒所設立的聖事本質至關重要,並且是基督將使徒職分之恩賜授予教會之目的的基礎(約翰福音 20:19-23,使徒行傳 14:23,哥林多前書 14:34-40,提摩太前書 3:1-16,提多書 1:5-9)。聖事性司祭職的存在,是為了在時空中成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肖像,作為基督的活工具,在聖事上代表我們的主。
祝聖是歷史的聖事,是基督在教會中的聖事結構之傳遞,因此也是基督臨在於貫穿的時間洪流。受祝聖的司祭職是我們蒙福之主的職分本身在歷代中的延伸與延續。我們相信教會沒有權柄或能力去改變那被認為是神聖起源的、具救恩性的建制:
「從此以後,為解除人們對如此一件重要的題材的疑慮,它屬於神律規範的本身,由於我在教會內有堅固我弟兄們的責任(參閱路廿二32),我聲明教會本身沒有任何權力,任何把司鐸神品授予女性,而且這個判斷所有教會忠實的信徒都必須決定性的堅持。」(若望·保祿二世,宗座牧函「司鐸聖秩」,Ordinatio Sacerdotalis)
在這件事上,羅馬天主教會和東正教會一直是使徒傳統忠實的守護者和保管人。《信經》與大公會議所闡明的大公信仰規定,否認司祭職的男性本質——即道成肉身的肖像——就是否認聖言成為血肉的道成肉身之現實。
吊詭的是,我們並非以否定的角度認為女性不能成為司祭;我們乃是以肯定的角度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確切地設立了一個男性的使徒職分,此聖事要求以男性作為其祝聖禮的外在可見標記。我們相信透過聖秩聖事傳遞的耶穌基督司祭職,是上帝賜予祂教會最深奧的恩賜之一,是為造就教會並使其得救而授予的神聖憐憫。因此,即使是羅馬主教或大公會議,也不擁有權柄去實質上改變那由上帝直接啟示為教會生活和職分中永久組成部分之事。就此而言,坎特伯雷共融的教省與烏特勒支老派天主教會圈(Utrecht Communion Churches),其改變上帝所命定之聖事之先決條件的行為,是最惡劣的單方面創新。藉此作為,這些教省不僅斷絕了與歷代更廣大的大公教會的共融關係,更不可挽回地改變了主耶穌所設立的聖事的本質。
所謂「祝聖或不祝聖女性」的問題,並非政治或社會正義議題,儘管它常被其政治正確的倡導者混淆為如此。恰恰相反,聖秩聖事的本質是關乎神聖啟示與權柄的議題,是一個純粹的神學問題——而且是我們的救恩所繫之處。在神聖大公教會的教導和神學中,聖事的有效性,特別是聖體聖事的有效性,取決於施行聖事的、由基督所賜的司祭職的有效性。而聖事的存在是為了保證神聖生命的授予;它們是神聖的保證和立約的恩典途徑,沒有它們,我們就不擁有恩典的確據。
「沒有主教,誰也不可作任何與教會有關的行動,非由主教或主教任命的人主持的感恩禮沒有實效。主教出現在什麼地方,大眾應追隨到什麼地方,就等於說:哪裡有耶穌基督,哪裡就有聖而公之教會;沒有主教不許行洗禮,也不許發起愛德團聚的行動。凡是一切行動,有主教的讚許才能得到上帝的贊同,所作所為也就可以安全穩妥而有實效。」(安提阿的聖伊格納丟,《致士每拿人書》8)
正統安立甘信徒向來與東西方整個未分裂教會一同持守:有效的主教與司祭是舉行有效聖體聖事的必要條件。而聖體聖事,通常是為得救所必需的(約翰福音 6:50-66;英文1928年《公禱書》第581頁)。坦白而言——「無主教,則無教會;無司祭,則無聖體,無救恩。」這一切在神聖恩典的宏大經綸中緊密相連。我們相信男性的大公司祭職是上帝為人類的救恩所啟示的,篡改它就是篡改救恩的神聖恩賜。我盼望這些思考對您有所助益,並在您思量聖秩聖事這複雜而極其重要的主題時能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