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教會簡史
The Ven. Guy P. Hawtin
本文翻译自安立甘北美教会(the Anglican Church in America)圣司提反堂所发布的文章。点击阅读原文。图片为译者所配。
1、聖奧古斯丁到底作了什麼?
人們常常聲稱,歷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這不是真的——至少在過去150年左右的時間里,這不是真的。歷史通常是由歷史學家寫的,而這無疑是一種混合的祝福。問題是,更多的時候,歷史學家有一個前設:一個特定的世界觀或社會理論的主張。這自然會歪曲他們向世界展示的畫面。歷史遠不是對過去事件的冷靜評估,而是經常帶有濃厚的黨派主義、論戰和宣傳色彩。
令人遺憾的是,這在教會歷史領域尤其如此。這也不足為奇。各個教派競相聲稱自己是基督教真理的唯一保存者,這不可避免地助長了激烈的黨派之爭。在英格蘭教會的歷史上,黨派主義非常嚴重地歪曲歷史真相。今天研究英國教會歷史的學生不僅被羅馬教、東正教和新教的宣傳員和辯護士們打壓,而且還被不同禮儀和神學信仰的英國聖公會成員打壓。
因此,在20世紀的這一時刻,人們似乎普遍接受了這樣一種觀點,即我們所知道的英國教會是由於聖奧古斯丁在公元597年到肯特郡傳教而產生的。事實上,前坎特伯雷大主教羅伯特-朗西牧師(The Most Rev. Robert Runcie)不久前在訪問梵蒂岡時對這一理論表示了敬意。
實際上,奧古斯丁並沒有建立英國教會。事實上,當他到達肯特郡——英格蘭南部一個不起眼的撒克遜王國時,那裡幾乎是不列顛群島中唯一一個幾乎完全是異教徒的地方。我說幾乎完全是因為肯特郡有一個教會的存在:來自高盧(現在的法國)的司鐸和修士,他們為來自高盧的基督教公主貝塔女王服務,她是肯特郡國王的妃子。不列顛群島的西部和北部,就所有的意圖和目的而言,完全是基督教。在英國的其他地區也有一個廣泛的基督教傳教網絡。
奧古斯丁發現,這個任務遠遠沒有使英國皈依基督教,而是由一個如今很少聽到的教會完成的。它就是英國本土教會——通常被稱為凱爾特人教會;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英國教會。
因此,宣稱聖奧古斯丁是英國的教長是很空洞的。英國已經有了自己的主教——卡里昂大主教,他是威爾士的主保聖人——大衛的繼承人,在奧古斯丁到來之前約20年就已經去世。不列顛群島還擁有120位主教和數以千計的司鐸,更不用說成千上萬的修士和修女。 很難知道奧古斯丁會如何看待現代歷史學家為他提出的主張。當然,他試圖維護教宗大格利高里的權威,但是,他的努力實際上並不是很成功的。
這很可能是因為當時羅馬人還沒宣佈教皇是“基督再地上的代理人”。事實上,直到一百多年後,我們才發現類似宣稱的教皇,他斷言(有一些嘗試性質)他是“聖彼得再人間的代表”。這位教皇是格利高里二世。這個說法再聖波尼法斯(St. Boniface)在主後722念被祝聖為主教的誓詞之中找到。基於這一主張的要求,實際上被英國人在言語和行動上拒絕,從那時候起一直到宗教改革。
教皇為其成為英國教會的權威要求所能提出的最好的理論依據是,他在教會的主教之中歷來佔據了首席的地位(平等中的首席)。這一主張——在東正教會的世界肯定會受到挑戰——給他如此權威不過是主持大公會議的禮節性的權力。
教宗大格利高里差遣奧古斯丁去英格蘭的方式也是說明瞭這一點:他沒有宣稱有權力祝聖奧古斯丁為英國的主教。相反,他要求高盧的一位主教——他的教區距離英國最近——為奧古斯丁祝聖,以表示對他個人的幫助。
這位高盧主教似乎並不願意這樣做。他肯定與英國教會有聯繫。這意味著他一定很清楚,他沒有權力進行這樣的祝聖儀式。無論如何,他讓奧古斯丁猶豫了很久才最終——顯然是相當不情願地——接受了格利高里的懇求。
此外,直到奧古斯丁成功地在肯特郡的法庭上站穩腳跟,格利高里才真正給他送去了大主教的祭披(pallium),確立教區,指定他為 “羅馬的人”,並暗示肯特郡(不是英格蘭;因為肯特郡在當時是一個主權國家)是 “羅馬的領域”。然而,格利高里也一定充分意識到,他在這方面的主張顯然是不可靠的。
英國教會與羅馬的關係與東正教會的關係一樣,而且一直都是如此。事實上,羅馬在八百年前就已經承認了這一點。
2、亞利馬太的聖約瑟
自最早的記錄以來,英國教會就宣稱她是來自我們的主的叔叔,亞利馬太的聖約瑟,在耶穌基督受難之後建立的。
在1409年法國和西班牙出於政治目的對其提出質疑之前,這一點從未受到過爭議。然而英國教會的古老性是得到了五個教皇主持之會議得到確認:1409年比薩會議(the Council of Pisa)、1417年的康斯坦茨會議(the Council of Constance)、1418年森斯會議(the Council of Sens)、1424年錫耶納會議(the Council of Sienna)、1434年巴塞爾會議(the Council of Basle)。這五個會議裁定英國教會是外邦人世界之中最古老的教會——儘管對於教皇來說,宣稱法國和西班牙這兩個強大有影響力的國家之教會是最古老的教會是在政治上最有利的選擇。因此,似乎可以認為,支持英國教會古老性質的文件證據一定是壓倒性的。
比較可悲的是,大部分證據已經被我們遺失,它們是在亨利八世解散隱修院的過程以及在17世紀英國內戰期間被毀,這些文件被用來製作子彈。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證據遺留:古代威爾士的年譜、早期教會教父的著作、早期英國歷史學家、考古學的發現和口傳歷史。這些都讓人們相信,英國教會是由亞利馬太的聖約瑟在之後36年至39年之間建立的,即在主復活之後不久。
現存最早的英國教會歷史記錄,是在很久之後才編撰的,吉爾達斯(Gildas)寫於6世紀,蘭達夫的梅爾格溫(Maelgwyn of Llandaff)也是如此,他也被稱為Melchinus,聖大衛的叔叔。
然而,從這些早期學者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們寫的是真正的歷史,而且他們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非常古老的文獻資料。例如,一些學者認為梅爾格溫只是引用了一個更早的梅爾格溫,被稱為阿瓦隆(或格拉斯頓伯里)的梅爾格溫,他在第一世紀生活和工作。
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可以通過所謂的“口述歷史”來重建英國教會的大部分早期歷史。這是從神話和傳說中精心篩選出來的歷史記錄,至少在早期,這些神話和傳說是由文盲們口口相傳的。眾所周知,在沒有閱讀和寫作的社會中,儘管如此,還是能夠非常準確地將歷史傳給許多世代。因此,口述歷史已被證明是一種有價值的學術工具,尤其是在社會歷史領域。
以恰當謹慎的態度對待這些“口述歷史”,它可以為學者們提供一個沒有一手文獻的歷史事件之準確畫面。
口述歷史為以下說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英國教會是由亞利馬太的聖約瑟建立的,他在羅馬人入侵英國前不久從本丟·彼拉多那裡求得了基督的聖屍。關於聖約瑟出現在英國的傳說是非常古老的起源。
值得詢問的一點:為什麼聖約瑟會來到英國?教會的一些早期教父記錄說,聖約瑟與其他主要的基督徒一起遭受迫害,被迫逃離聖地。根據傳說或口述歷史:他逃到了英國,因為他是一個金屬商人,經常訪問不列顛群島,對其非常瞭解。逃到英國是有道理的。在他應該到達的時候——大約公元37年——英國還不是羅馬帝國的一部分。羅馬軍隊直到公元45年才入侵英格蘭。而凱爾特人直到公元52年才被征服,當時他們的軍事領袖卡拉多克(或塔西佗稱他為卡拉塔庫斯),西魯里亞部族的王儲,被背叛並被俘。
威爾士的學者認為,基督教在整個英國迅速傳播的原因是:當地的德魯伊宗教崇拜三位一體的神,其中一個人被稱為 “Yesu”。此外,德魯伊教的教義與《聖經》中的教義相呼應,其中包括人對上帝的責任高於對公民當局的責任。聲稱德魯伊教是等待基督降臨的基督教,可能有點兒胡思亂想。但有趣的是,羅馬人通常對外國宗教信仰持寬容態度,在帝國時期,只有兩種宗教信仰被正式打壓:德魯伊教和基督教。
這其中有多少是可以被科學證實的?不是很多。然而,在格拉斯頓伯里挖掘出了一座小型瓦礫教堂的遺跡,據說聖約瑟曾在此定居。據稱,考古學證據將其追溯到公元42年羅馬入侵前不久的時間。此外,還在威爾士卡萊恩的羅馬堡壘中發現了基督教符號,該堡壘被認為在第一世紀末被摧毀。
可以記錄的是,許多早期的教會教父都留下了文字,證實了基督教很早就來到了英國。他們包括公元96年,羅馬第三任主教聖革利免;公元180年,里昂主教聖愛任紐;公元192年,迦太基的特圖良;公元240年,安提阿的奧利;公元300年,提爾主教多羅特;公元320年,凱撒利亞的尤優西比烏。
如今,異端似乎被認為比正統派更值得信賴,所以這裡有異端之撒伯流——公元220年被教宗卡利克斯圖斯(Callixtus)絕罰——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第一個宣佈基督教為其宗教,並以基督的名字自稱基督徒的國家是英國。”
3、英國基督徒美女虜獲羅馬人之心
人們對建立英國教會的猶太流亡者的最早的皈依者知道多少呢?19世紀的摩根司鐸(The Rev. R. W. Morgan)等人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他們當中有英國王子卡拉多克(Caradoc)的近親,而卡拉多克曾經與羅馬的入侵者進行艱苦的七年多的游擊戰。
卡拉多克是志留人(譯者注:古代英國南部的居民)的王儲,根據威爾士年鑒,第一批的皈依者,包括他的女兒格拉迪斯(克勞迪雅)和尤金(Eurgain);他的兒子萊納斯(譯者注:Linus,此詞彙和合本聖經翻譯為利奴);以及他的妹妹格拉迪斯。
摩根和他的追隨者們引用威爾士年鑒中的記載,認為卡拉多克和他的父親布蘭(Bran,在威爾士被稱呼為真福布蘭)在主後52年被羅馬人俘虜之後,在羅馬皈依了基督教。他們還斷言,格拉迪斯嫁給了魯弗斯·普登斯(Rufus Pudens)——羅馬元老院的成員以及征服英格蘭軍隊的高級指揮官——並且讓他皈依了基督教。
我們從當代羅馬的資料中瞭解到很多關於卡拉多克之女兒格拉迪斯的信息。她是一位名人——來自神秘島國的異國貴族美人。文獻記錄顯示,結婚後,她的名字被拉丁化為克勞迪婭·普登蒂婭(Claudia Pudentia)。她成為羅馬時尚社會的領軍人物。詩人馬蒂亞爾(Martial)曾寫詩贊美她的美貌。
聖保羅在羅馬書16:13提及一個魯孚(Rufus),“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摩根認為,這個魯孚,實際上就是魯弗斯·普登斯。有些學者認為魯孚是聖保羅同父異母的兄弟。聖保羅在同一章的第11節問候了另外一位親戚。
摩根認為,聖保羅在殉道前被軟弱期間,與魯弗斯·普登斯和英國的王室成員一起生活,可能與他們有密切的關係。為了證明這一點,他引用了保羅給提摩太的書信之中,問候他們的事實,這可能是保羅寫給他年輕弟子的最後一封書信:
提摩太后樹4:21 你要趕緊在冬天以前到我這裡來。有友布羅、布田(Pudens)、利奴(羅馬第一任主教)、革老底亞(克勞迪婭),和眾弟兄都問你安(Do thy diligence to come before winter. Eubulus greeteth thee, and Pudens, and Linus, and Claudia, and all the brethren.)。
這或許有一些諷刺,但是,摩根等人如果是正確的話,卡拉多克的兒子利奴就是成為羅馬的第一任的主教利奴,那麼,第一任的教宗居然是英格蘭的信徒嗎?
從聖保羅被處死之後所發生的事情,可以找到保羅與普登斯(Pudens)家族關係密切的間接證據。據說,聖保羅最初是被葬在普登斯(Pudens)家族在奧斯蒂亞大道(Via Ostiensis)。魯弗斯·普登斯(Rufus Pudens)與克勞迪婭的孩子們與他葬在一起,他們都已經殉道。
除此之外,卡拉多克的房子還有一段奇怪的歷史: 被囚禁在羅馬期間,卡拉多克和他的親戚們住在他的家族在羅馬擁有了近一個世紀的住宅里。凱撒大帝入侵不列顛失敗後不久,這座宅邸作為使館被收購。這座位於聖山(Mons Sacer,羅馬的一座小山)上的宅邸被稱為不列顛宮(Palatium Britannicum)。後來,它改名為 Titulus,再後來又改名為 Hospitum Apostolorum。今天,這裡是聖普登斯教堂——紀念克勞迪婭和魯弗斯-普登斯的女兒殉道的教堂。這難道只是巧合嗎?
卡拉多克的另一個女兒聖尤金(St. Eurgain)又是什麼情況呢?傳說——可以說是口述歷史——告訴我們,她是早禱和晚禱之母。據說她最終回到了英國,在那裡建立了許多教堂和修道院,主要是在威爾士。每座教堂和修道院都按照錯開的時間表運作,以便在每天的 24 小時內不斷唱誦日課,從而使 “世人對上帝的贊美永不停息”。(將威爾士的傳統合唱音樂與希臘和斯拉夫的合唱禮儀進行比較,兩者的相似之處非常明顯。其相似性是驚人的)。
回到猜測較少的領域,據記載,兩位英國主教參加了公元 314 年的阿爾勒會議(the Council of Arles),據信英國教會也派代表參加了公元 325 年的尼西亞會議,但缺乏文獻證明。同樣重要的是,在公元 4 世紀,英國出生的皇帝君士坦丁承認基督教為官方宗教,並為其成為羅馬帝國的宗教鋪平了道路。(君士坦丁的母親聖海倫娜據說是英國人。她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因發現十架真木而被世人紀念)。 五世紀時,英國教會是思想和神學辯論的主要中心。事實上,一個重大的異端之名字就是以一個英國的修士——伯拉糾——命名的。伯拉糾認為人可以靠著自己的功勞來拯救自己。
事實上,一個名叫的英國修道士將自己的名字賦予了一個重大異端。佩拉糾主義認為人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拯救自己。當然,這就是把我們帶到了坎特伯雷的聖奧古斯丁來到這個全是異教徒的島嶼之前一個世紀左右的時間里。學者們對英國教會的運作方式有著清晰的認識。例如,《聖帕特里克懺悔錄》顯示,當時的禮拜儀式是用本地話(vernacular)進行的。到了晚年,帕特里克抱怨說,他的母語拉丁語已經被多年來使用的野蠻的愛爾蘭語毀掉了。他的《懺悔錄》——也許說成是他的自傳更合適——表明他並沒有誇大其詞。他的拉丁語的確糟糕透頂。
至少部分使用本地話進行禮儀的做法似乎一直延續到了中世紀,當時在教區彌撒中經常使用本地語言宣讀書信和福音。順便說一句,克蘭麥在 1549 年《公禱書》獲得批准之前,作為臨時措施重新採用了這一古老的做法。
4、男修道院院長、女修道院院長和男女混居的修道院
隨著東方的羅馬帝國的衰落,教會在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入侵下,節節敗退,在英格蘭的西南部、西部和西北部以及愛爾蘭鞏固下。在那裡,教會因著一系列蠻族人的入侵、洗劫、掠奪而摧毀了與羅馬的聯繫,而是與耶路撒冷、安提阿和君士坦丁堡的教會保持聯繫。 考古學發現,在這一時期內,英國人與世界這些地區的貿易十分繁榮。在傳統上,英國主教(例如聖大衛)不是由羅馬主教祝聖,而是由耶路撒冷的牧首祝聖。
英國教會從西部的據點出發,不僅僅使按盎格魯-撒克遜入侵者皈依,也使歐洲大陸的居民皈依。正是凱爾特教會——不是羅馬教會——將福音傳遍了從阿爾卑斯山到斯堪的納維亞。例如被稱呼為“德意志的使徒”的薩克森修道士聖波尼法爵(St. Boniface)於7世紀抵達那地方的時候,他發現了一個龐大而切繁榮的凱爾特教會,其勢力範圍從勃艮第一直延伸到了德國、瑞士和奧地利,一直到意大利的邊境。
我想補充的是,聖波尼法爵贏得“使徒”的稱號,與其說是靠著改變異教徒的功勞,不如說是靠著代表教皇與世俗當局達成政治交易,壓制凱爾特教會。實際上,是凱爾特教會改變了異教徒的信仰。凱爾特教會給皈依基督的人們留下深刻的烙印。這種說法是非常具有誘惑力的。例如,宗教改革在曾凱爾特教會地區興起,並且扎根,這難道完全是巧合嗎?7、8世紀英國神學家闡述教義與16世紀比較溫和的英國改革者闡述的教義之間存著明確的相似之處。
這似乎是為學術研究提供了一個很豐富的領域,瞭解一下最近是否有關於這一主題的博士論文是很有意思的。
我們對英國教會的運轉模式有很多的瞭解。她是一個結構鬆散的組織,是以一些大修道院為中心。這些修道院派出教士和教區司鐸。英國教會中最有權勢的人士,不是主教,而是修道院的院長,有時也可能是女修道院的院長,例如可敬的希爾達(Hilda)院長,於664年她在自己的修道院之中,主持了惠特比(Whitby)地方大公會議。
修道院院長兼任主教的情況比較少見。例如,蘇格蘭的使徒哥倫布曾是修道院院長,但從未擔任過主教。不列顛的使徒艾登(St .Aidan,林迪斯芳Lindisfarne,公元 635 年)長期擔任主教,但不是院長。主教住在修道院中,受修道院院長的管轄。像艾登一樣,他們經常被派去傳教。
英國的修道院與羅馬和希臘的修道院有很大不同。修道院中既有修士,也有修女的情況並不罕見。還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已婚夫婦也是一些宗教團體的組成部分。例如,惠特比的聖希爾達大修道院有兩座巨大的宿舍,一座是修士宿舍,另一座是修女宿舍,而已婚夫婦似乎被安置在單獨的房屋或小屋中。
與正統教會一樣,教區的(secular)神職人員幾乎無一例外都是結婚的。這種習俗在英格蘭一直延續到 13 世紀,而在威爾士則從未放棄。據記載,當英國改革者告訴威爾士的許多司鐸他們現在可以結婚時,他們感到非常震驚: 他們從未放棄過這種習俗。
英國教會的男女修道院及其關於教士婚姻的政策,會被羅馬黨人士和反修道院的新教徒引用,作為英國教會腐敗、教士放蕩墮落的證據。令人困惑的是,許多現代歷史學家似乎對這些說法信以為真。
這種觀點很難與英國教會的勞動成果相協調。一個腐敗的教會和墮落的神職人員怎麼會如此熱衷於讓異教徒皈依信仰?他們又怎麼會在這一努力中取得如此顯著的成功呢?
5、被譽為英國教宗的坎特伯雷的聖安瑟倫
無論如何,從奧古斯丁的到來,到宗教改革,英國人從未停止過主張他們的教會獨立於羅馬教廷。他們通常尊重教皇,偶爾也會聽從他的建議……如果他們提出要求的話,教皇有時會禮貌地、有時則不那麼禮貌地告訴他們不要插手他們的事務。
例如,7 世紀末,約克主教威爾弗雷德(Wilfred)請求教皇干預他與坎特伯雷大主教西奧多(Theodore)的爭論。當此事提交到Witanagemot(撒克遜人的教會會議和政治會議的混合產物)面前時,教會的神職人員和教友拒絕了教皇的裁決。
威坦會議(Witan)上說:”這個教皇是誰,他的法令是什麼?他們和我們有什麼關係,我們和他們又有什麼關係?” 作為回答,他們燒毀了教皇的羊皮紙,並將威爾弗雷德關進了監獄,因為他竟敢試圖將一個外人捲入一場國內爭端。
公元 747 年,這一原則再次被重申,而且是同樣尖銳的。有人在威坦會議上建議將棘手的問題提交羅馬主教——作為 “平等首席權”(primus inter pares)。然而,威坦會議拒絕接受任何此類建議,並立即宣佈只服從坎特伯雷大主教的管轄。
1066 年,教皇企圖支持征服者威廉奪取英國王位,從而希望威廉能將英國教會置於教皇的管轄之下。考慮到這一點,教皇幾乎把威廉的努力當作十字軍東徵來祝福。然而,一旦英格蘭被征服,威廉很快就知道了英國教會的獨立地位——不僅是撒克遜主教,還有諾曼人,比如威廉自己的兄弟、巴約主教奧多。
“聖父,您的使節休伯特以您的名義,要求我宣誓效忠您和您的繼承人……”,威廉寫信給教皇:“我沒有選擇向您致敬,也沒有選擇這樣做。我從未做出過這樣的承諾,我也沒有發現我的前輩們曾向你做出過這樣的承諾。”
這並非是其自我膨脹。很顯然是威廉認為的一項古老的權利。雖然他從未以英格蘭國王的身份拒絕向教皇致敬,但作為諾曼底公爵,他顯然非常樂意這樣做。
教皇們自己似乎也很清楚英國教會要求獨立的正當性。1098 年,當坎特伯雷大主教安瑟倫出席巴里會議時,教皇烏爾班二世大聲疾呼:“安瑟倫,父親和主人,你在哪裡?”當安瑟倫被帶到教皇身邊的座位上時,烏爾班解釋了給予這位英國大主教特殊榮譽的原因,他說: “我們確實把他列入了我們的‘œcumene’之中, 但他是另一個’œcumene’的教宗。”
œcumene一詞是現代詞彙economy的詞根——在帝國和教會的意義上都可以理解為管轄權。因此,烏爾班的意思是,安瑟倫雖然與羅馬共融,但實際上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管轄區的元老。
儘管烏爾班二世如此坦率,英國教會還是不得不不斷重申其獨立性。12 世紀,埃克塞特(Exeter)主教瓦雷爾瓦斯特(Warelwast)被派往羅馬,正式抗議教皇干涉英國事務。信中解釋說,教皇很清楚“英國教會和王國的地位不同於歐洲大陸的王國和教會,一直獨立於教皇的管轄之外。”
6、大憲章(Magna Carta)規定教會獨立
事實上,直到不得人心約翰國王將英格蘭作為世俗封地割讓給教皇,羅馬才開始對英格蘭教會有一些權威——但是,在1215年,英國教會和貴族一致迅速否認了這個要求。他們在構成英美憲法基本文件之中,宣稱了英國以及英國教會的獨立性。《大憲章》的第一章是這樣規定的:
The Church of England shall be free and hold her rights entire and her liberties inviolate…… 根據本憲章,英國教會應予自由,其權利仍舊不動,其自由權不得侵犯。
此外,英國教會的獨立性如此之重要,因此,在《大憲章》最後重申了這個權利。最後一條如此規定:
朕是以勅定並斷然論告,英國教會應予自由,英國人民應安然,泰然,全然享受欽賜之上述一切自由權,權利與特權,近及其身遠及後嗣,凡事凡地,永保有之。
一些現代歷史學家聲稱,《大憲章》中的這些表述並不是主張獨立於羅馬,而是主張獨立於王權。如果是這樣的話,教皇當時肯定不這麼認為。他將簽署該文件的所有人——聖品人和貴族——逐出教會,因為他們不承認教皇的權威。
羅馬公教的律師們會爭辯說,約翰國王決定將英格蘭領土割讓給教皇作為封地——無論是否出於卑鄙的動機——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因為約翰是合法的英格蘭國王。但是,約翰的合法性問題一直受到質疑,畢竟他不是王位的直接繼承人。然而,從憲法的角度來看,認為約翰王對英格蘭統治的合法性與此事關係不大,並非沒有道理的。
英格蘭的王位從一開始實際上就是一個選舉產生的職位。這與凱爾特人和盎格魯-撒克遜人的起源是一致的。事實上,英國人民的代表也曾多次申明這一點。所有的盎格魯-撒克遜國王都是選舉產生的,一些諾曼人的國王也是經執政的國務委員會同意而接受的。在較近的歷史上,議會曾在公元 1688 年威廉和瑪麗登基以及 18 世紀漢諾威王朝登基時行使過這方面的特權。
13 世紀和 14 世紀,英國人通過頒布 mortmain 和 præmunire法律——將教皇侵犯英國教會和世俗特權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來重申他們獨立於羅馬。這些法律重申,所有被任命為英國教士的人都必須以國王和英國教會的名義,而不是以教皇的名義。法律還宣佈,任何人向教皇法庭提出訴訟,都將自己置於英格蘭法律的保護之外,並將其財產沒收歸國家所有。公元1420年——宗教改革的一百年前——教皇試圖通過將所有英國聖品人員絕罰出教會,而來重申他對英格蘭的管轄權。但他的逐出教會詔書在邊境被英國政府沒收並燒毀。事實上,教皇試圖奪取英國教會權利的行動完全被忽視了。
7、宗教改革絕不是一場革命
公正地回顧過去的事件似乎可以得出兩個結論。首先,英國教會的歷史是一個不間斷的連續體,可追溯到使徒時代或至少是其後不久的教會創立時期。其次,英國教會的合法性絕不依賴於羅馬教會。
在東正教斷絕與羅馬教會的關係後很長時間里,英國教會仍與羅馬保持著共融關係,這是它的功勞——儘管羅馬對英國教會的事務進行了不符合教規的非法干涉,但這種關係仍得以維持。我們還可以真誠地遺憾地說,是羅馬而不是英國教會在宗教改革之後斷絕了這種關係。
英國的宗教改革正是一場改革,而非教會革命。英國教會收回了一直屬於她的東西: 她作為一個自由、獨立的司法管轄區,有權回歸純正的使徒信仰——一種不受神學創新和外來傳統束縛的信仰。
這並非空話。宗教改革確實恢復了英國教會原有的神學真理,這一點是有據可查的。以埃爾弗里克大主教(Archbishop Ælfric)闡述的聖餐教義為例,他於 1005 年從威爾頓教區升至坎特伯雷。在武爾辛主教(Bishop Wulsin)被祝聖後不久,埃爾弗里克在寫給他的一封博學的長信中,對聖餐禮奧秘的解釋與《聖公會綱領》的第二十八條解釋如出一轍。
埃爾弗里克以及當時的整個教會都支持安立甘教會對聖餐當中基督真實臨在的理解,這一點從他在另一封牧函中(以更簡潔的形式)重復了他的解釋這一事實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寫道:”聖餐的祭品不是我們救主為我們受苦的身體,也不是他為我們流的血,而是他屬靈上的身體和血,就像從天而降的嗎哪和從曠野岩石中流出的水一樣。
這不是羅馬教會變質說。它是英國宗教改革整整500年前的真實聲音。我得補充一句,教皇可沒膽量稱埃爾弗里克為異端。其他人也沒有。因為埃爾弗里克只是闡述了神聖的、大公的上帝教會的官方教義。
至於英國教會的國內政體,我們當然不能說沒有一個英國人——無論是司鐸還是位高權重的主教——承認羅馬教會是英國教會的精神和世俗霸主。顯然,有很多人都是承認的。
修士在篡奪在俗神職人員特權的鬥爭中也是如此。貴族在與君主、教會和同僚的鬥爭中也是如此。主教在與國王的爭鬥中也是如此。國王們向教皇屈膝致敬,以換取他的支持,從而鞏固搖搖欲墜的王位。當然,人類性格中一個特別令人痛苦的缺陷是,我們能夠將任何背叛和虛假合理化,我們願意抓住任何一根稻草,以推進個人野心。但是,那些向羅馬屈膝的人這樣做違反了英國教會法和英國普通法,直接違背了教會的歷史和傳統。
你看,歷史並不支持羅馬主義者或新教徒的論斷。英格蘭教會從來不是羅馬的產物。它也不是宗教改革時期的產物。英國教會就是它一直宣稱的樣子: 它是獨一、神聖、天主教和使徒教會的一個獨立自主的分支。否認這一點就是否認歷史——誠然,這是歷史學家最擅長做的事情。
但這些重要嗎?我認為有關係。畢竟,我們是一個迷失方向的教會的成員。重新找回方向感的最好辦法就是沿著我們走過的道路追尋我們的腳步。在此過程中,我們會發現讓自己重回正軌的路標。這些路標既不是指向羅馬,也不是指向德國,更不是指向日內瓦。我們的道路將引領我們直接回到獨一無二的英國宗教改革祈禱書傳統,然後是坎特伯雷(Canterbury)、約克(York)、溫徹斯特(Winchester)、索爾茲伯里(Salisbury)、惠特比(Whitby),還有格拉斯頓伯里(Glastonbur)。
這是一次明智的回溯之旅,因為只有瞭解我們從哪裡來,才能知道我們該往哪裡去。